羅織經再現
《羅織經》是中國武周時期酷吏來俊臣與萬國俊合撰的一本 “ 刑書 ”,其中詳述了如何透過構陷、刑訊與操控司法程序來達成政治目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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書名「羅織」二字,原意為像織網一樣層層包裹、無所遁逃,實質即是教人如何設局陷害、羅列罪名。此書體現了極權體制下權力對法律的粗暴宰制,以及司法工具化的極致運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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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聞書中所述,欲加之罪者,首先需選定目標,其次藉由告密或收買人證,取得所謂「線索」;再由上級核可行動,伺機展開逮捕與刑訊;待其招供後,再反向編織口供,讓案情與上意「一致」,即使本無其事,亦可羅織成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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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種操作手法,不禁讓人聯想到當今某些國家司法體系所展現的面貌。當正義不再以證據為根基,而是以政治需要為前提,當檢調機關成為權力的延伸,而非憲政秩序的守門人,整個社會就會滑向《羅織經》式的陰暗時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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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方說,近年來某綠色島嶼國家若干爭議案件中,常見檢調「選擇性辦案」,對政敵窮追猛打,對領有黨證之人、特定權貴卻輕描淡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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背後黑手會先透過特定媒體放風聲,製造輿論壓力,再以搜索、約談為手段「創造證據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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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檢方記者會往往如舞台表演般,尚未開庭就先定調,「未審先判」在這島嶼已成常態;此外,法官多數亦成為制度齒輪,不再獨立審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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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樣的檢調與司法體系,就如來俊臣筆下的「審判機器」,它不是為了查明真相,而是為了維護某種信仰、某種立場,甚至只是為了討好上層,鞏固他們的權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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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一張巨大的網,網住的未必是罪犯,而是威脅既得利益的異見者。人在這網中,不問對錯,只問是否「有用」,不論證據,只看態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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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羅織經》是個久遠的歷史遺毒,原書失傳已久,身在民主國家的我們理應警惕而非繼承。但如果我們對今日司法的荒謬仍是保持沈默,任由其重蹈來俊臣之路,那麼這本千年前的酷吏指南,將不再只是古籍,而是現世重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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